為切實做好新區秸稈禁燒工作,確保不發生大面積焚燒秸稈現象,保障全區空氣環境質量,根據海門港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在新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以疏為主,以堵促疏,標本兼治”原則,大力推進秸稈還田、綜合利用和能源化利用,強化聯動機制,細化禁燒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燒秸稈現象,實現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和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和重點
(一)工作目標
實現全面禁燒,確保不出現全省、全市第一把火,確保不發生大面積露天秸稈焚燒事件,確保不發生因露天秸稈焚燒引起的大氣污染事故和秸稈下河引發的水環境污染事件。不出現環保部及省衛星遙感通報火點數。不出現被南通市、海門市通報批評情況。
(二)工作重點
夏季禁燒工作重點時段: 5月21日至6月30日。根據實際收獲期再進行調整。
禁燒工作重點區域:海門港新區管轄的全境范圍。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部署階段(5月18日--5月20日)
召開動員會議,明確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和要求,修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考核獎勵辦法,開展秸稈禁燒宣傳報道。建立健全秸稈禁燒工作網絡,新區管委會將工作目標、任務、職責落實到基層。新區機關干部全體插村指導及協助各村秸稈禁燒工作,駐村A、B角及時參加各村的秸稈禁燒動員大會,確保各村前期動員宣傳工作到位,讓老百姓切實了解相關政策。
各村立即成立秸稈禁燒工作機構,切實召開村民組長及黨員會議,制定各項工作制度,做到辦公地點、人員、車輛、經費“四落實”,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行動迅速、廣泛宣傳、運轉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
各村依據《海門港新區2019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組織人員將秸稈運送到指定收貯點,相關補貼標準見《海門港新區2019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二)督查巡查階段(5月21日--6月30日)
管委會成立效能督查組和巡查組,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的督查巡查。督查組和巡查組對插村小組的工作進行檢查,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不力的村進行效能約談和現場督辦。各村及有關部門和插村干部要各負其責,進入實戰狀態,堅持24小時巡回檢查,全力投入到秸稈禁燒工作中去,防止出現辦公室中巡查現象、防止發生秸稈焚燒現象。
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加強信息調度和督查巡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衛星遙感監測火點信息和通報動態。
秸稈禁燒期間,各插村干部要嚴格履行考勤制度,在所插村考勤,防止不在崗、不巡邏、不宣傳、不負責的現象產生,各村每天將考勤信息報送新區紀工委備案。
(三)總結考核驗收階段(6月30日)
各村認真總結秸稈禁燒工作情況,并于6月30日前將夏季秸稈禁燒總結情況報管委會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不報的,將在秸稈禁燒考核時予以扣分。
新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辦公室會同第三方對各村秸稈收貯量進行驗收,新區秸稈禁燒辦公室綜合市、新區通報火點情況及各村禁燒工作、驗收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相應補貼。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
各村要在交通要道與人口密集區張貼《通告》、《公開信》;懸掛宣傳條幅、噴寫標語;切實召開村民組長、黨員會議,將秸稈禁燒政策宣傳落實到位,并向群眾發放宣傳單,宣傳新區相關秸稈禁燒精神及補貼政策;在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秸稈不再燒”活動,即組織學生將《承諾書》帶給家長簽名承諾,通過學生帶動家長共同開展禁燒工作;通過新區廣播宣傳秸稈禁燒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應的補貼政策。
(二)嚴格責任追究
各村是禁燒工作責任主體,各村支部書記是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海門港新區秸稈禁燒工作考核辦法》,對在秸稈禁燒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新區將進行表彰和獎勵。對焚燒秸稈造成嚴重后果的,新區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焚燒秸稈的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故意縱火或因焚燒秸稈引發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完善應急機制
各村按照《海門市秸桿禁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秸稈禁燒應急預案,明確責任領導,狠抓工作落實。消防中隊要及時購置、維護保養消防器材裝備,確保一旦發現火情,能迅速趕到現場,及時控制火勢。各村要組建義務消防組織,備足滅火器材,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農機部門要抓好農機安全作業。秸稈收儲點和秸稈利用企業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巡查頻次,確保消防安全。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新區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組,由新區主要領導任組長,管委會辦公室、規劃建設環保局、黨群局、紀工委、財政局、農村工作局、社會事業與旅游局、消防中隊、派出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全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秸稈禁燒工作組織實施、協調、督查和指導工作。各村要成立相應組織,建立禁燒工作責任制,將禁燒任務分解落實到組和農戶,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
領導組下設秸稈禁燒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規劃建設環保局。
(二)明確職責分工
1.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秸稈禁燒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秸稈禁燒的檢查以及收集、通報相關秸稈禁燒信息。
2.紀工委:負責效能督查,對秸稈禁燒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引起火災、爆炸等人員傷亡或公私財產損失的;衛星遙感監測到著火點或被上級部門通報的)的村和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實施督查、約談和責任追究,對無故脫崗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3.農村工作局:農機部門負責對全區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統一組織、協調、督查和指導,確保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稻麥秸稈機械化還田率、秸稈收貯利用。督促秸稈綜合利用收貯企業要確保正常運轉,并發揮作用。
4.黨群局:利用活力海門港微信公眾號及時宣傳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益處;對行動遲緩、禁燒不力的進行曝光,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
5.轄區派出所、消防中隊:全面排查各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并及時撲滅因焚燒秸稈引發的火災事故;負責對蓄意焚燒秸稈或因焚燒秸稈引發火災造成一定后果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6.財政局:負責有關秸稈禁燒獎罰和宣傳資金劃撥,確保秸稈禁燒經費落實。
7.社會事業與旅游局:在全區學校開展相關宣傳教育,通過學生帶動家長共同開展禁燒,開展“小手拉大手,秸稈不再燒”活動,即組織學生將《承諾書》帶給家長簽名承諾。通過新區廣播傳達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補貼政策。
8.各村:全面負責轄區內秸稈禁燒的工作,負責落實秸稈運送收貯任務,及時消除秸稈焚燒火點。
各村要制定2019年度本村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并報新區秸稈禁燒辦公室,在禁燒工作結束后,再將本轄區秸稈禁燒工作總結及臺賬資料發送新區秸稈禁燒辦公室。(聯系人:陳帥鳳,聯系電話:80787042,郵箱:785949243@qq.com)
海門市海門港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