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沼氣池安全管理涉及建池、投料、日常使用及管理、出料及維修維護等環節,因沼氣引發的意外傷害事故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未按操作規程施工引發的安全事故。依據《戶用沼氣池施工操作規程》等相關技術規范,沼氣池應綜合考慮地下水水位等水文地質條件、土質等工程地質條件以及與地表附著物的間距等地物條件,擇優選擇建池地址,但在實際建池及施工中,由于地勢所限或不按操作規程施工,導致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主要表現為:一是靠近農房、墻體等地面建筑物施工時,池坑距離地面建筑物太近,且未采取加固處理措施,在施工過程中,應農房或墻體倒塌導致建池施工人員傷亡;二是在汛期違反規定冒雨施工,未采取有力的排水措施,雨水沖刷導致池坑垮塌,引發建池施工人員傷亡;三是沼氣池池坑開挖較深,遇到較高的地下水位,地下水滲透導致池坑垮塌,引發人員傷亡。
2、因沼氣窒息或中毒引發的安全事故。一般二氧化碳在空氣中的含量約為0.03-0.1%,當二氧化碳含量增加至1.74%,人的呼吸就加快、加深;濃度達到10.4%,人的呼吸忍受時間不足30秒,如濃度更大,則出現明顯的呼吸抑制和麻醉;當濃度達到20%,立即死亡。而沼氣池為嚴格厭氧發酵,二氧化碳含量約為35%,人進入沼氣池,極易引發窒息性中毒。造成沼氣窒息或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是部分農戶違反操作規程,在未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下池出料,當入池者出現窒息昏迷時,入池者家屬或周邊農戶因安全應急意識淡薄,相繼入池,造成連續傷亡事故。
3、沼氣池爆炸和沼氣燒傷事故。沼氣是易燃易爆氣體,不合理操作和使用易引發爆炸和燒傷事故。一是在排放新建沼氣池動初期所產廢氣時,在出料口和導氣管口試火,造成發生回火,引起池體爆炸;二是在沼氣池旁邊玩火、抽煙或入池人員,采用打火機、火柴等明火照明,引發沼氣爆炸或燒傷;三是用氣時,操作不當,如未及時關閉相應沼氣管線開關,造成漏氣,遇到明火,易引發沼氣燒傷事故。
4、沼氣池溺亡事故。現有沼氣池為地下式,在沼氣池建設時,要求所有沼氣池入口(進料口、出料口)必須加蓋堅固、耐用的活動蓋板,但由于部分農戶在進料或出料后未及時蓋上活動蓋板或活動蓋板質量較差,易導致人畜跌入沼氣池,引發溺亡事故。
5、施工人員觸電事故。在沼氣池建池施工或日常維修時,沼氣池施工人員或維修人員使用抽渣泵等機電類設備或把電風扇帶入沼氣池內,因農村電路電線老化或插座漏電等原因,可能造成沼氣技工觸電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