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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林業生物質能發展規劃(2011—2020年)

發布時間:2013-07-12 來源 :中國生物質能網

前言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物質基礎。第一次工業革命以來,煤、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能源成為人類能源利用的主體,隨著世界經濟發展,全球化石能源消耗量快速增長,由于其不可再生及其大量開采帶來的資源和環境問題,能源安全問題日益凸顯。20世紀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以來,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和能源發展的方向。生物質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來源廣泛、產品豐富,發展較快,潛力很大。目前,巴西乙醇燃料應用規模全球最大,已占該國汽油燃料消費量的50%以上;瑞典生物質熱電聯產年發電量約1000億千瓦時,占全國能源消費量的16.5%,占供熱能源消費總量的68.5%;丹麥的生物質直燃發電年消耗農林廢棄物約150萬噸,提供全國5%的電力供應;美國和奧地利生物質能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4%10%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石油對外依存度逐年加大,能源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我國能源戰略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近年來,先后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林業生物質能是林業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我國林業生物質資源豐富,擁有種類繁多的能源樹種、尚未充分利用的能源林以及大量林業生產剩余物,并擁有大量的可用于發展林業生物質能的的荒山荒地、沙化土地和鹽堿地等。林業生物質能發展前景非常廣闊。

為促進林業生物質能發展,替代部分化石能源,促進能源和林業可持續發展,依據《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林業生物質能發展規劃(2011-2020年)》。規劃分析了林業生物質能發展現狀和趨勢,闡述了2011-2020年我國林業生物質能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布局和工作重點,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實施機制,是“十二五”時期我國林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的基本依據。

目錄

第一章 規劃基礎和背景.......................................1

一、發展基礎............................................1

二、發展形勢............................................4

第二章 指導方針和目標.......................................6

一、指導思想............................................6

二、基本原則............................................6

三、發展目標............................................7

第三章 建設布局.............................................10

一、能源林建設..........................................10

二、重點示范工程........................................14

第四章 規劃實施.............................................18

一、保障措施............................................18

二、實施機制............................................20

第五章 效益分析.............................................21

一、生態效益............................................21

二、社會效益............................................21

三、經濟效益............................................22

附表

1.全國林地各類面積現狀統計表

2.2011-2020年全國造林綠化規劃主要指標表

3.全國主要油料能源林樹種及其資源現狀表

4.全國薪炭林主要分布省(區)現狀統計表

5.全國灌木林主要分布省(區)現狀統計表

6.全國櫟類林主要分布省(區)現狀統計表

7.全國能源林建設規劃表

8.全國油料能源林建設規劃表

第一章 規劃基礎和背景

一、發展基礎

(一)資源條件

當前,我國現有林地面積約3億公頃(見附表1),現有森林面積約2億公頃,森林蓄積137億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積0.6億公頃,蓄積19.6億立方米,林木生物質資源潛力約180億噸。現有林木資源中可作為能源利用的主要是木質資源、木本油料和淀粉植物。

1.木質資源。主要是薪炭林、木竹生產的剩余物,灌木林平茬和森林撫育間伐產生的枝條、小徑材,經濟林和城市綠化修剪枝杈等。我國現有薪炭林170多萬公頃,蓄積量3900萬立方米,集中分布于云南、遼寧、陜西、湖北、貴川等15個省區,占全國薪炭林面積和蓄積量的97%(見附表34)。年森林采伐量約2.5億立方米,可產生采伐、造材剩余物1.1億噸;現有灌木林地總面積5300多萬公頃,每年灌木平茬復壯可采集木質燃料1億噸左右;全國大約7000多萬公頃的中幼齡林,通過正常撫育間伐每年可獲取0.2~0.4億噸原料;另外,經濟林修剪、城市綠化修枝還能提供一些原料。我國現有林木資源可用作木質能源的潛力約有3.5億噸,全部開發利用可替代2億噸標準煤。

2.木本油料。我國已查明的油料植物中,種子含油量40%以上的植物有150多種,能夠規模化培育的喬灌木樹種有30多種,包括油棕、無患子、小桐子、光皮樹、文冠果、黃連木、山桐子、山蒼子、鹽膚木、歐李、烏桕、東京野茉莉等12個樹種,其中油棕、無患子等9個樹種相對成片分布面積超過100萬公頃,年果實產量100萬噸以上,全部加工利用可獲得40余萬噸生物燃油。

3.淀粉植物。我國淀粉類植物資源豐富,果實含淀粉的有錐栗、茅栗、甜櫧、苦櫧、綿櫧、青岡、麻櫟、栓皮櫟、桷櫟、金櫻子、田菁、馬棘、芡實、薏苡、鐵樹籽等,根莖含淀粉的有葛根、野山藥、百合、土茯苓、金剛刺、貫叢、魔芋、芒蕨、石蒜、狗脊、蕉芋、木薯、黃精、玉竹、山豬肝等。淀粉植物具有生產液體燃料的廣闊前景。全國櫟類樹種現有面積約1600萬公頃,主要分布在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櫟類林可年產種子1000萬噸以上,可用于生產250萬噸燃料乙醇。全國葛類總面積約40萬公頃,年資源總量150萬噸以上,可用于生產50萬噸燃料乙醇。

(二)技術條件

開發利用林業生物質能,可生產生物柴油、燃料乙醇和纖維素乙醇,以及用于發電和生產成型燃料。

1.生物柴油轉化利用技術。我國生物柴油起步較晚,發展較快。目前國內建成30多個生物柴油項目,但規模較小,年產量大多在2萬噸以下,原料主要是廢棄油脂。到2010年底,生物柴油年產量約50萬噸。木本油脂是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生物柴油原料,利用小桐子、黃連木和光皮樹種子轉換生物柴油的技術比較成熟,目前制約因素是原料的可靠供應和價格。農林剩余物生物質熱化學轉化制取生物柴油及多聯產技術還不成熟。

2.生物質發電技術。生物質發電已形成一定規模,初步實現產業化。到2010年底,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550萬千瓦,林業剩余物成為生物質發電的主要原料。專門以灌木平茬物為主要原料的林業生物質熱電項目已投產發電。

3.成型燃料加工技術。生物質成型燃料儲存、運輸、使用方便,清潔環保,燃燒效率高,既可作為農村居民的炊事和取暖燃料,也可作為城市分散供熱的燃料。2010年,成型燃料產量約300萬噸。成型燃料已初步具備較大規模產業化發展的條件。

4.燃料乙醇轉化利用技術。目前實現產業化的主要是以淀粉和糖類原料生產燃料乙醇,到2010年底,以陳化糧和木薯為原料的燃料乙醇年產量超過180萬噸。纖維素制備乙醇是目前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示范的重點,木質纖維素轉化乙醇技術近年有較大突破,但距工業化應用還有較長的距離。

(三)政策支持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扶持林業生物質能發展的政策。對生物能源與生物化工建立了風險基金制度,實施彈性虧損補貼、原料基地補助、重大技術產業化項目示范補助及稅收扶持政策。國家對農林生物質發電實施每千瓦時0.75元的優惠電價,成型燃料享有增值稅100%即征即退的政策。

二、發展形勢

我國林業生物質能發展尚處在起步階段,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現有資源分布不均,資源利用率低。我國現有可用于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的森林資源主要分布在東北、西南幾大林區,尚未形成規模化、規范化、集約化的專用能源林基地。林業生物質原料密度低、單位面積產出低、林區交通條件差,直接影響轉化利用的成本和競爭力,每年生產的林業剩余物利用率不高,許多被廢棄浪費。灌木資源用于能源開發利用的比例還很小,154種種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木本油料植物開發利用的僅有少數幾種。

二是技術研發滯后,轉換利用技術相對落后。當前較為成熟的生物質能利用技術主要是對薪材原料的利用,纖維素乙醇、快速熱解液化、生物制氫等先進技術的研發、產業化示范和應用進展較慢。

三是林業機械化水平低,影響經濟效益。機械化是我國林業生產的短板,特別是在森林撫育、林間集材和打捆方面,林業機械產品相當于發達國家上世紀70-80年代的水平,機械化程度較低,不利于減輕勞動強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支持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加大對產業化的支持力度。林業生物質能項目投資回報率較低,難以形成規模效益,市場風險大,難以吸引社會資金進入。缺乏促進林業生物質能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相關政策與措施。

第二章 指導方針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林業生物質能作為能源和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依靠科技進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林業生物質種植、生產、加工轉換和應用的完整產業體系,推進林業生物質能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發展,顯著提高林業生物質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現代林業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合理利用現有林業資源與培育擴大原料來源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灌木林、薪炭林、林業剩余物、木本油料林和含淀粉類林業資源,發展林業生物質能,并利用宜林荒山荒地及邊際性土地,發展能源林,做到不與人爭糧、不與糧爭地、不與人爭油。

——堅持林業生物質能發展與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相協調的原則。林業生物質能源林基地建設既要保障原料供應,又要兼顧生態環境和發展現代林業,充分發揮能源、生態、經濟、社會綜合效益,促進林業生物質能可持續發展。

——堅持社會參與與企業帶動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新發展模式。一方面,吸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籌集建設資金,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推動林木生物質能源林基地規模擴大和林木生物質能產業快速發展。

——堅持規模化發展與示范帶動相結合的原則。能源林基地建設與防護林、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實施和森林經營相結合,新造高標準能源林和對現有能源林改造相結合,推動能源林基地規模化發展,并通過示范工程建設,以點帶面,推進良種繁育、能源林培育和林能一體化發展。

三、發展目標

本規劃的規劃期為10年(2011-2020年),分為兩個階段,2011-2015年為第一階段,2016-2020年為第二階段。

(一)總體目標

2020年,建成林業生物質能種植、生產、加工轉換和應用的產業體系,現代能源林基地對產業保障程度顯著提高,培育壯大一批實力較強的企業。

2015年,建成油料林、木質能源林和淀粉能源林838萬公頃,林業生物質年利用量超過1000萬噸標煤,其中,生物液體燃料貢獻率為10%,生物質熱利用貢獻率為90%。建成一批產業化示范基地。

2020年,建成能源林1678萬公頃,林業生物質年利用量超過2000萬噸標煤,其中,生物液體燃料貢獻率為30%,生物質熱利用貢獻率為70%

(二)具體目標

1.油料能源林

2015年,油料能源林規模達到212萬公頃,可利用約50萬公頃,全部利用折合約70萬噸標煤。

2020年,油料能源林規模達到422萬公頃,全部進入結實期后,全部利用折合約580萬噸標煤。

2.木質能源林

2015年,木質能源林規模達到524萬公頃,其中約400萬公頃可供利用,每年可提供生物質原料約2400萬噸,全部利用可替代1200萬噸標煤。

2020年,木質能源林基地規模達到943萬公頃,其中約750萬公頃可供利用,每年可提供4500萬噸生物質原料,全部利用可替代2200萬噸標煤。

3.淀粉能源林

2015年,淀粉能源林規模達到102萬公頃,進入結實階段的約40萬公頃,全部利用折合9萬噸標煤。

2020年,淀粉能源林規模達到313萬公頃,進入結實的約150萬公頃,全部利用折合30萬噸標煤。全部進入盛產期后,全部利用折合60萬噸標煤。

4.示范基地

2015年,建成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29個,總規模90萬公頃,其中,油料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15個、規模38萬公頃,木質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11個、規模40萬公頃,淀粉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3個、規模為12萬公頃。

建成能源林良種繁育推廣示范基地18個,其中,油料能源林良種繁育推廣示范基地9個,木質和淀粉能源林良種繁育推廣示范基地9個。

第三章 建設布局

一、能源林建設

2020年,建設能源林基地1678萬公頃,其中新造林1001萬公頃,現有林改培677萬公頃。

(一)油料能源林

重點建設轉化技術成熟的油棕、無患子、小桐子、光皮樹、文冠果、黃連木等樹種的基地,適當考慮山桐子、山蒼子、鹽膚木、歐李、烏桕、東京野茉莉等其它樹種。規劃建設油料能源林基地22個。到2020年,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設422萬公頃,其中新造林397萬公頃,現有林改培25萬公頃。油棕。規模為3萬公頃,全部為新造。在海南、廣西、廣東、云南4省區,建設油棕能源林基地,重點培育區域為南方地區的北部灣沿岸滇南山區。

無患子。規模為25萬公頃,全部為新造。在廣西、重慶、貴州、江西、福建、浙江、安徽、陜西、湖北、湖南和廣東11個省區建設無患子能源林,其中南方地區的桂西南、四川盆地東南部、閩北、贛東、浙中丘陵盆地、皖西南區、大巴山區和粵北山地為重點培育區域。

小桐子。規模為145萬公頃,其中新造141萬公頃、改培4萬公頃。四川、云南、廣西、貴州4省區建設小桐子能源林,重點區域為南方地區的金沙江流域、瀾滄江流域、紅河流域和南盤江流域4個區域。

光皮樹。規模為63萬公頃,全部為新造。在湖南、湖北和江西3省建設光皮樹能源林,重點區域為南方地區的鄂西湘北和湘東贛西區。

文冠果。規模為98萬公頃,其中新造94萬公頃、改培4萬公頃。在河北、內蒙、山西、遼寧、陜西、青海、甘肅、新疆、河南、吉林、黑龍江11省區建設文冠果能源林,重點區域為壩上高原、科爾沁山地、呂梁山地、陜西洛河流域、湟水河流域等5個地區。

黃連木。規模為88萬公頃,其中新造71萬公頃、改培17萬公頃。在陜西、河北、河南、湖北、安徽、甘肅、云南、山東、浙江、山西10省建設黃連木能源林,重點區域為太行山南部山地、皖中丘陵區、秦嶺中東部山地等3個區域。

(二)木質能源林

重點布局在“三北”地區(西北、華北北部和東北西部地區),結合生態建設和治沙,建設24個木質能源林基地。到2020年,木質能源林基地建設總任務為943萬公頃,其中新造林459萬公頃、現有林改培484萬公頃。

東北地區。包括內蒙古東部和遼寧東部、吉林大部分地區、黑龍江,大興安嶺北部,重點培育區域為小興安嶺南部、東北東部山地以及大興安嶺中部和北部地區。以利用林區三剩物為主,同時利用無林地或疏林地、灌木林地改造,培育柳樹、楊樹、樺樹、柞樹等木質能源林。

“三北”地區。包括內蒙古中部和西部、遼寧西部、吉林西部、河北北部、北京北部、山西北部、陜西西安以北、甘肅蘭州以北、青海北部、新疆和寧夏。結合生態防護,培育以灌木林為主的木質能源林,樹種包括沙棘、檸條、黃柳、山杏、山桃、沙柳、檉柳等。重點區域為科爾沁沙地、毛烏素沙地、渾善達克沙地、伊犁河流域、天山北坡、甘肅黃河上游地區、甘肅黃土溝壑區、太行山北部山區、湟水河流域、祁連山地、青海湖區、共和盆地、柴達木盆地等,涉及內蒙古、遼寧、新疆、甘肅、寧夏、河北、山西、青海8省區。

華北和中原地區。包括北京市郊區、天津市、河北南部、山西東南部、河南大部分地區、山東、安徽北部和江蘇長江以北地區。作為“三北”地區木質能源林的補充,以發展抗逆性強的喬木和適生灌木為主,樹種為檉柳、沙棘、刺槐、櫟類、楊樹等。重點培育區域為冀魯沿海鹽堿地區、豫東魯西沙荒地和冀南地區,涉及河北、山東和河南。

南方地區。包括江蘇長江以南、安徽南部、上海、浙江、福建大部、江西大部、湖南、湖北、廣西北部、貴州、云南東部和中部、四川東部、重慶、陜西南部、湖北、河南南部地區。樹種以刺槐、櫟類、鐵刀木、桉樹、楊樹等為主。重點培育地區為浙西南閩西南贛東山地和黔東南,涉及浙江、福建、江西和貴州。東南沿海熱帶亞熱帶地區。包括福建南部、廣東、廣西南部、云南南部和海南,樹種以黎蒴栲、大葉櫟、相思、木麻黃、桉樹等為主。重點培育區域為南嶺南部和云開大山2個地區,涉及廣東和廣西。

(三)淀粉能源林

2020年,淀粉能源林基地建設總任務為313萬公頃,其中新造林145萬公頃、現有林改培168萬公頃。

櫟類。發展的重點區域為伏牛山區、皖南浙西山地丘陵區、桐柏-大別山區和羅霄山區,涉及河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西、湖南等6個省。

粉葛和芭蕉芋。發展的重點區域為川中丘陵區。楊樹類、柳樹類及灌木林等。發展的重點區域為三北地區,包括內蒙古中部和西部、遼寧西部、吉林西部、河北北部、北京北部、山西北部、陜西西安以北、甘肅蘭州以北、青海北部、新疆和寧夏。

二、重點示范工程

(一)良種繁育

開展良種繁育示范,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手段,對在速生豐產、性質性狀方面表現優異的品系,采用組培等快速無性繁殖技術,生產純度有保證的無性繁殖材料。到2015年,建設18個能源林良種繁育推廣示范基地,其中在河北、內蒙、遼寧、福建、湖南、海南、四川、云南和陜西各建設1個油料能源林良種繁育推廣示范基地,重點進行油棕、無患子、小桐子、光皮樹、文冠果、黃連木等良種繁育和推廣示范;在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甘肅和青海各建設1個木質能源林良種繁育推廣示范基地,重點進行檸條、沙棘等具速生、抗逆性強的灌木樹種及櫟類等含淀粉類果實樹種的繁育和推廣示范。

(二)能源林培育

開展原料林培育示范,統籌能源林樹種選擇、優質高效栽培技術、收獲利用模式以及能源林可持續高效高產經營模式,形成從原料林營造、培育、收獲和利用的一體化產業體系。

油料能源林和淀粉能源林方面,研究高含油(含淀粉)新品種培育技術、樹種育苗技術、人工林改造豐產技術、人工幼林撫育技術及豐產栽培技術、果實采收及加工儲藏技術,在優良品種選擇、栽培、水肥管理、土壤管理、樹形管理、病蟲害預測防治到果實采收儲藏等環節,掌握一套有效的培育和管理方法。

木質能源林方面,研究樹種選擇、引種、栽培、撫育管理、收獲利用技術,制定從種植技術到資源采收利用前的系列技術標準。在優化種源、栽培密度、水肥管理、樹型培養、采伐(平茬)時間等探索先進的能源樹種培育方法和技術,建立配套的栽培及經營措施。

2015年,建成29個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總規模為90萬公頃。在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和甘肅各建設1個原料林培育示范基地,規模為38萬公頃,開展油棕、無患子、小桐子、光皮樹、文冠果、黃連木等豐產栽培技術示范;在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甘肅和青海各建設1個木質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規模為40萬公頃,其中北方干旱、半干旱區利用沙地發展抗干旱灌木能源林,沿海鹽堿地區利用灘涂鹽堿地發展耐鹽堿灌木能源林;在內蒙古、浙江和四川各建設1個淀粉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規模為12萬公頃,在內蒙和浙江開展現有櫟類林的改培示范,在四川開展林下葛根原料林培育示范。

(三)林能一體化

開展林業一體化示范,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圍繞能源林基地建設與產業化開發利用,推進原料培育、加工生產、利用以及設備制造等各環節的專業化、規模化、市場化發展,推進林能一體化,培育壯大林業生物質能產業,形成以能養林、以林促能的發展格局,實現能源與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油一體化示范工程。統籌考慮原料供應運輸半徑、產品市場規模等因素,在條件適宜地區開展生物柴油示范,初步形成從原料林經營、果實采收、貯運、毛油初榨到柴油精煉的產業化模式。開展生物質熱化學轉化制備液體燃料及多聯產示范,建設生物質制取液體燃料及燃氣、熱力、電力、生物質炭、多元醇生物基化學品等多聯產示范項目。

林電(氣)一體化示范工程。在內蒙、吉林和黑龍江等地區地處偏遠、林業剩余物資源較為豐富的林區、沙區、木材加工集中地,開展分布式林電一體化示范;在適合地區,結合原料基地建設,開展生物質熱電聯供、氣炭電多聯產示范,探索能源林基地建設、現代化原料收集體系與分布式能源相結合的產業化模式,利用多種林業生物質資源,通過分布式發電及多聯產技術,生產氣、電、炭、熱等多種產品。

淀粉能源植物轉化燃料乙醇、丁醇示范工程。在條件適宜地區開展淀粉植物轉化為燃料乙醇、丁醇示范工程建設,探索原料種植、供應、產品生產和消費的產業化模式。

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工程。結合森林撫育試點縣建設等,選擇林業特色鮮明、資源條件好、管理有基礎、發展潛力大、示范作用顯著的縣,開展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加快生物質能技術應用和產業升級,顯著改善當地生活用能條件,形成清潔能源示范區,積極推進縣域經濟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方式轉變。

第四章 規劃實施

一、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發展林業生物質能,對于保障能源安全、實現能源結構多元化、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現代林業建設、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和群眾脫貧致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發展林業生物質能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作為林業工作的重點,將原料林基地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將能源林培育落實到山頭地塊,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同時,加強政府監管,防止土地使用、原料收購等方面的惡性競爭,促進林業生物質產業健康發展。

(二)政策保障

生物質能是發展前景廣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完善強制市場政策和經濟激勵政策,推動林業生物質能加快發展。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強制保障生物質能市場份額。完善現有相關生物質能補助資金政策,鼓勵和扶持企業積極建設從良種繁育到原料林基地建設以及加工利用的完整產業鏈。將林業生物質能開發利用項目納入鼓勵類建設項目,鼓勵金融部門加大支持力度,允許外資和民營資本投入,鼓勵生物質能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國有大型企業參與能源林的建設和產業發展,培育一批規模較大、技術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骨干企業,提升產業發展水平,促進能源林建設與產業開發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資金保障

政府支持,市場引導,吸引社會參與、多方投入,拓寬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的融資渠道。各級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有關政策的要求,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用于林業生物質能資源培育和開發利用,并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各方面資金支持。

(四)科技保障

將把林業生物質能領域的科技自主創新作為國家自主創新體系的重點領域,特別是加快能源植物的選育栽培和加工利用技術進步。加快建立林業生物質原料和產品質量監測體系。制定林業生物質能生產、流通、應用各方面的技術規范,建立相關的國家標準體系。加快研發、引進、轉化適應我國需要的林業機械,提高林業機械化水平,特別是研發先進的林間枝椏柴收集和打捆運輸機械裝備。

(五)服務保障

完善技術和服務體系,全面提高林業生物質能產業服務水平。在充分利用現有設施設備基礎上,配套建設與能源基地配套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和森林管護等森林保護設施,將能源林基地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工作納入當地森林管護組織體系,建立政府與企業聯動機制,使政府的管護組織體系與企業護林指揮和保護管理體系有機結合,互為支持、齊抓共管。建設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收購和配送網絡,為林區、農村和農戶提供較好服務。建立林業生物質原料收集配送等專業化服務體系。

二、實施機制

(一)建立滾動調整機制加強林業生物質能發展的調查統計評估工作,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和監督,及時掌握規劃執行情況,并根據執行情況適時對規劃目標和建設任務進行動態調整,使規劃更加科學,更符合發展實際。

(二)強化目標考核機制推動將林業生物質能利用量計入各地的節能減排量,并且不計入對各地設定的能源消費總量限額,促使各地更加重視林業生物質能的開發利用。

第五章 效益分析

一、生態效益

增加森林覆蓋率。該項目新造林面積1001萬公頃,將能夠提高項目區的森林覆被率,使全國森林覆被率約增加1個百分點,可以充分發揮森林涵養水源、凈化空氣、水土保持和防風防沙能力。

增加項目區固碳能力。每公頃森林每年吸收二氧化碳20~40噸、釋放氧氣15~30噸,按照平均值吸收二氧化碳30噸、釋放氧氣22.5噸計算,1001萬公頃森林每年固定二氧化碳30030萬噸、制造氧氣22523萬噸,凈化空氣、調節氣候的效應十分顯著。

此外,通過造林技術經營措施,將有力地調整林分結構,提高林地的綜合效益,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維護生態平衡中,具有舉足輕重和難于量化的作用。

二、社會效益

(一)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石化能源不可再生,遲早要枯竭。包括林木生物質能源在內的可再生能源,可循環使用,又無污染,是能源發展演變的方向,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能源安全已經成為國家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石化能源的大量使用可能導致的全球氣候變化和資源枯竭,充分利用和開發生物質能源,對改善中國能源結構,減少對石化燃料的依賴,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三)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大力發展林業生物質能,能夠有效地為農民開辟新的就業渠道,既能增加農民收入,又能提供價廉、清潔的生活能源,發展農村經濟,是實現工業反補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加快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一條有效途徑。

(四)改善城鄉生態環境狀況

大力發展林木生物質資源,將增加森林資源,不僅可以提供豐富的清潔能源,減少環境污染,同時還可以構建具有多種功能的森林生態系統,必將對改善嚴峻的生態環境狀況做出積極的貢獻。

三、經濟效益

經濟效益僅針對能源林提供的能源產品進行分析,本次規劃產品價格基于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初步估測。將來隨著能源林產品利用方向、利用價值和縱深方向的發展,根據市場的需求,其產品價格也將發生改變。

(一)油料能源林經濟效益

油料能源林建設總面積422萬公頃,建成后,按盛產期每公頃產3000公斤果實,每公斤果實按1.5元計,年產值將達190億元。

(二)木質能源林經濟效益

木質能源林建設總面積943萬公頃,建成后,按平均每公頃年產干物質6噸,每噸干物質200元計,年產值可達113億元。

(三)淀粉能源林經濟效益

淀粉能源林建設總面積313萬公頃,建成后,按盛產期每公頃產1500公斤果實,每公斤果實按照1.5元計,年產值將達70億元。

上述直接產值合計每年可實現370多億元。另外,還有能源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以及加工、運輸等其它收益,林業生物質能產業經濟收益較好。

 

 

                                                        國家林業局

                                                         二○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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